经济控制也是家暴 各位小心了!
除了单纯的物理暴力,还有一种暴力叫做经济控制,当今社会,只要你稍微关注一下新闻,你就会发现家庭暴力是十分常见的,而家庭暴力给成员带来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而最新的规定中给另一半500元也算家暴了,500元的生活费意味着,丈夫的社会消费能力被严重削弱,随之带来的,是社会交往的后撤、放弃。通过经济控制,给对方的精神造成侵害,也算间接地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构成家暴。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而最高法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写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则将家暴明确概括为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注意了,除了大家耳熟名详的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外,还有一项经济控制也是家庭暴力的一个类型。
其实,大家对行为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等家庭暴力现象的认知态度还是较为统一,但对于经济控制、行为控制、冷暴力等暴力行为认知不足。
没看懂?那金向标小编就打个通俗易懂的比方吧,比如你每月只给老公500元生活费!
什么,这也算家庭暴力?是的,没错!是不是一脸懵圈?也许女同胞们会说,这都哪跟哪,每月给丈夫500生活费,那顶多就算个家庭协议罢了。或者男同胞也会说,虽然每月只有500是少了点,也不至于是被家暴吧!
尽管《反家庭暴力法》,未明确将“经济控制”纳入家暴表现形式,但通过经济控制给对方的精神造成侵害,同样构成家暴。
大家试想一下,每月只给另一半500元生活费,如果家庭贫困,倒也情有可原,但对一般收入家庭,实质就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行的经济控制,进而精神控制。从消费水平的角度分析,一个人的月均消费至少得达到千元吧,而仅有500元的生活费,则意味着另一半的社会消费能力被严重削弱,随之带来的,是社会交往的后撤、放弃,对妻子的经济依附,精神的压抑也相伴而生。所以,称之为一种“家暴”,并不为过。
在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当一方以生活费为“武器”,强行干涉另一方,以致影响到正常社会交往时,婚姻家庭的平等关系就发生了扭曲。
其实,在很多发达国家,经济控制都属于家庭暴力。在我国,一些地方也有探索,如深圳。且根据深圳市妇女社会组织促进会的调研,经济收入越高的家庭,发生“经济控制”的可能性就越高。
话又说回来,金向标小编觉得,夫妻双方与其通过经济控制这种不恰当的行为来达到控制对方或者控制家庭支出情况,不如夫妻双方共同努力赚钱早日实现财富自由更为妥当。当下的投资理财方式众多,收益也乐观,夫妻二人能共同学习打理财产、合理分配,正确投资理财,那日子定会过得更幸福美满。